日前,北京金融街麗思卡爾頓酒店和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均因以借“營改增”為借口,捏造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擾亂市場秩序而被罰200萬元。事實上,“營改增”試點工作在飯店行業實施前夕,就曾有個別高端酒店企業借機漲價,此次重罰再次引發關注。那么,3個月過去了,飯店行業“營改增”實施情況如何?“營改增”在釋放政策紅利的同時,又給行業帶來了哪些挑戰?
1、“營改增”不是“營加增”
根據國家發改委通報,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貼出《關于營業稅變更為增值稅的通知》,以“營改增”為由,宣稱加收“增值稅”,菜品價格上漲6%;北京金融街麗思卡爾頓酒店在明知“營改增”取消了營業稅并且可以獲取水、電、固定資產采購等進項做抵扣的情況下,執意以“營改增”為借口提高餐飲食品價格,引發了消費者舉報。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對媒體解釋重罰原因時表示,酒店經營者依法享有自主定價權,但上述兩家酒店以“營改增”為借口漲價,在原有價格上直接增加增值稅的收費方式,會讓消費者誤認為“營改增”是在征收營業稅基礎上新增了增值稅,不僅違反了《價格法》,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還向市場提供了錯誤信號,誤導部分消費者認為“營改增”就是“營加增”,不利于“營改增”順利實施,事情性質嚴重。
很多業界人士對記者表示,以上兩家酒店借“營改增”漲價確實沒有道理,第一,沒有告訴消費者營業稅被減掉了;第二,也沒有告訴消費者雖然稅率從5%的消費稅改為6%的增值稅,但可以層層抵扣。
據悉,5月1日營業稅改增值稅后,飯店企業按年銷售額500萬元以上和500萬元以下分兩類納稅人實行不同的增值稅稅率。其中,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的飯店為小額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征收3%增值稅,稅負直接下降40%多;而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飯店為一般納稅人,征收6%的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多為高端酒店,6%的增值稅相當于5.66%的營業稅稅負水平,表面上看稅率是增加的,因此個別企業在沒有透徹理解‘營改增’政策或對政策一知半解的情況下,誤認為增值稅稅率等同于稅負增加,希望通過向消費者轉嫁增值稅,維持酒店收入水平。”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間接稅主管合伙人胡根榮分析認為,另一種可能情況是,酒店需要一定時間(一般來講2至3個月)來完成向供應商付款以及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進項稅額抵扣,因此在“營改增”最初一兩個月,一些酒店因不能及時取得進項抵扣而認為導致稅額增加,進而引發漲價想法;再就是自己本身也想上調價格,看其他酒店漲價,在沒有進行充分分析研究的情況下,簡單跟隨漲價。
“增值稅稅制國際通行,我們出國住酒店或就餐時,會發現其賬單由凈房費(餐費)+增值稅+服務費構成,于是5月1日“營改增”實施前夕,個別知名國際品牌酒店也想按此結構結算,由營業稅稅制下的‘原金額+15%服務費’變為了‘原金額+6%增值稅+15%服務費’,錯誤地成了‘營加增’,從而引發消費者投訴。”上海星碩管理咨詢首席咨詢官袁學婭分析說,通俗講,“營改增”就是將“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等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允許進項抵扣,僅對增值部分納稅。“層層抵扣后,對飯店降低稅收成本是有利的。”
2、普遍感覺“稅負降了”
實行“營改增”后,昆山金陵大飯店業主錢娟最深切的感觸就是“稅負降了”。她說:“5月份剛開始時,抵扣項目不明確,稅負降得不多,較以前5%的營業稅降了0.8%,6月份降了1.9%。”記者了解到,昆山金陵大飯店6月份的營業額約473萬元,如果按5%的增值稅稅率,需要交納24萬元左右的稅,但按增值稅稅制,在對食材、固定資產、水電氣、布草洗滌等費用抵扣后,稅金約為14.7萬元,稅負降低9萬多元。“就增值稅而言,工業企業最高,是17%,但也可以層層抵扣,真正交的稅并不是營業額的17%,飯店業6%,抵扣后真正的交的也不足營業額的6%。”錢娟說。
深圳深航國際酒店今年5月1日開出了深圳市生活服務業第一張增值稅票。5月過渡期時,該酒店實際減稅0.9萬元,6月起實際稅負為3.23%,較“營改增”前降低2.3%,預計到5到12月實際稅負減少200萬元,經營利潤率“營改增”后提升3%。
北京護國寺賓館5月份的稅額與原來相比是增加的,6月份持平。“原因是剛實行‘營改增’時,賓館很多原材料等采購項目及水、電、氣等拿不到增值稅專票,沒法抵扣,賓館面臨供應商的調整,要去上下游產業鏈企業拿抵扣專票。”北京護國寺賓館總經理段祺林說,除了水電氣公司,攜程、藝龍、去哪兒網等OTA也剛剛和賓館簽了專票抵扣協議,相信隨著增值稅抵扣鏈條逐一打通,企業稅負減少能真正落到實處。
碧桂園酒店集團5月至6月累計增值稅稅負與3月至4月上繳營業稅時相比,下降約0.6%。碧桂園酒店集團副總經理趙必強說,“單純從5月至6月數據看,稅負下降不算明顯,主要原因是抵扣發票滯后。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稅負還將繼續下降。”
“‘營改增’試點工作推行3個月,遠洲酒店集團旗下酒店的稅收整體下降了4.5%。”遠洲集團CFO王鴻斌告訴記者,原計劃會下降得更多,但因為這幾個月的部分貨款是1至2月份的,無法用以抵扣。王鴻斌預計,到10月份以后,遠洲酒店集團旗下酒店的整體稅負會繼續下降2%至2.5%。
據了解,飯店行業大多數企業都在積極落實“營改增”政策,主動調整內部的經營管理、發票管理及供應商管理,以適應稅改。即便遇到進項抵扣、稅率適用、發票開具等尚不明確的個別問題,也在積極與當地財稅部門溝通,尋求合法合規的解決渠道。
中國國際稅務咨詢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酒店“營改增”需要把握以下兩點:第一點是國家推行“營改增”的指導思想是使企業稅負只減不增,降低稅率,擴大增收范圍。第二點是納稅人須規范行為,通過合法渠道取得增值稅的進項稅發票,進行層層抵扣。“如果沒有足夠用以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用以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符合規定的話,降低稅負的目標可能很難實現。”
3、真正享受政策紅利
“國家推行‘營改增’,‘確保所有行業的稅負只降不增’絕不是一句空話。”趙必強說,要真正享受政策釋放的紅利,一是要精心設計酒店業務,確保酒店的各個業務環節處于增值稅鏈條中,合理進行進項抵扣;二是相關負責人應吃透政策,進行業務流程梳理、供應商篩選、銷售和采購合同梳理及相關業務培訓等;三是要精準會計核算,避免不同稅率業務未分別核算而被從高征收。
“‘營改增’不只是財務部門的事兒,還牽涉到銷售、對員工的培訓,因為餐飲、住宿、會議要分類開具專票,‘營改增’剛施行時,有些企業客戶不耐煩,銷售要向他解釋。” 金陵連鎖酒店蘇南區域總經理、昆山金陵飯店朱寧杰說。
“酒店房費、餐飲稅率是6%,銷售月餅等貨品17%,接送客人去機場如果按服務算是11%,此外,還有很多項目,各地稅務部門理解也不一樣,酒店也拿不準,因此期待財稅部門能盡早出臺統一的細則。”錢娟說。
趙必強說,以開發票為例,部分城市的稅務部門允許酒店餐費和房費在同一張發票分行開具,部分城市則不允許。另外,在農產品采購方面,酒店從不屬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供應商處購進自銷自產農產品,若供應商享受自產自銷農產品免稅政策所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能否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目前各地稅務部門執行標準也存在差異,希望總局予以明確。”
對財務、采購和銷售人員、各部門服務人員以及總經理的系統培訓也很重要。王鴻斌坦言,“現在經過培訓后,酒店采購人員就很明確地知道要和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應方合作,清楚哪些發票可以用來作為進項稅抵扣。”
“‘營改增’對行業而言,的確有紅利,但也對整個行業的規范管理、運營模式、財務人員的專業性提出了挑戰。”袁學婭說。
就當前遇到的突出問題而言,趙必強說,一是增值稅稅制下,房費由凈房價+稅款組成, OTA渠道合作單位目前依然要求除凈房價外,稅款部分也需計算支付傭金。二是刷卡手續費方面,目前只有收單銀行部分可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卡行、結算平臺部分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抵扣,建議行業協會等相關部門能夠幫酒店企業協調解決。
增值稅也讓管理公司費用收取、預算指標的制定也產生了變化。華美顧問機構首席知識官趙煥焱說,增值稅使房價從原來含有5%的營業稅變為不含稅,對房價、每間可供房收入、毛利潤產生了影響。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間接稅主管合伙人胡根榮認為,“營改增”應該不會對雙方造成顯著的漲價壓力,酒店管理公司和業主可能需要重新商議管理費的計提基數。
“酒店管理公司和業主之間,一方的銷項稅即另一方的進項稅,管理公司在抵扣之后也應該是減負的。”袁學婭認為。
“‘營改增’全面覆蓋的目的是打通增值稅抵扣鏈條,實現結構性減稅。酒店的不動產租金、裝修費、消耗性日用品、燃氣費、水費、物業管理費、外包服務費、電話費、上網費、咨詢費、廣告費、物料采購費等,均可以抵扣進項稅額。”胡根榮建議,酒店應制定完善的采購政策,通過供應商的議價和選擇,進行成本控制。另外,在通盤考慮進項端、銷項端以及整體稅負、利潤影響的情況下,研究定價策略。(摘自中國旅游報)